基本信息
其他要求
岗位职责
任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遵纪守法;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其中,对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或具有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及以下;
6、招聘“四项目人员”岗位,限由省级及以上机关统一选派在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人员(简称“四项目人员”)报考。其中“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须完成项目服务期,其余三类人员须服务满2周年(含服务期满并取得服务证或在岗服务的人员),时间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
7、招聘“2024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岗位,限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学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报考;
8、招聘“本县(市)户籍(生源)”岗位,限2024年10月8日及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户籍或原为报考岗位所在县(市)户籍将户口迁至就读高校所在地的人员报考;
9、招聘“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岗位,限2024年10月8日及以前取得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资格的人员报考;
10、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1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须按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资格,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符合条件的证书原件(或成绩合格等证明),《岗位表》中明确放宽证书(或成绩合格等证明)获得时间的,按岗位表要求执行;
12、专业要求:
(1)专业参考目录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的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
(2)毕业证书专业名称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一致,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专业名称存在新旧对照关系的,新旧专业均符合要求;
(3)毕业证书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一致且未列入《专业目录》,但所学专业与岗位所需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课程相同率达70%以上)且符合用人单位岗位需求的,可选择相近专业报考,报名时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填写,并在《黔南州2024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栏中说明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进入资格复审再将相关材料(毕业证书、经院校或教务相关部门核准的专业课程成绩单等)提交给招聘单位审核认定;所学专业属于《专业目录》内的,不得按相近专业报考;
(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书。
13、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
14、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其他说明
黔南州2024年下半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98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4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公招热岗